一、部门职能职责
我院主要提供收养服务,弘扬救助精神,负责孤儿与弃婴收养、“三无”老人收养、供养抚恤优待对象。
我院奉行“把孝心献给老人,把爱心留给孩子,把放心留给社会”的服务理念,实行“养、治、教、康和就业”五位一体的服务模式,切实做好弃婴、孤残儿童的集中供养和康复训练,精心安排和解决“三无”孤老的“衣、食、住、医”等生活的各个方面。
二、机构设置
我院是湘潭市社会福利院、湘潭市儿童福利院、湘潭市光荣院“三院合一”的单位,是全市唯一一所综合型福利院,隶属于湘潭市民政局,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,内设办公室、社工部、儿启部、成人管理部、老人管理部、行政科、后勤科、门诊部、事务科、计财科、安保科。
三、部门收支概况
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本单位公共预算,严格按财政下发2018年市直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编制。
(一)收入预算,2018年年初预算数677.80万元,均为财政预算拨款677.80万元,无政府性基金预算。
(二)支出预算,2018年年初预算数677.80万元,其中,基本支出509.75万元(其中:工资福利支出422.97万元,商品服务支出81.48万元,个人家庭补助支出5.30万元);项目支出168.05万元(其中:业务性专项168.05万元)。
(三)“三公”经费预算:2018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数30万元,其中:公务接待费14万元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、因公出国(境)费0万元。
(四)年度政府采购预算: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为40万元,其中:货物类采购20万元,工程类采购项目20万元。
http://www.xtsfly.cn/uploadfile/2018/0307/20180307040240358.doc(2018年湘潭市社会福利院预算公开表格)